08版考研政治理论名师课堂马哲之1-12

作者:恩波 来源: 时间:2007-12-08 00:18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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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导考
本章主要是讲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部分,也是历年考试必考的内容,各种题型都有,近几年每年都有选择题、分析题,有的内容甚至连续几年考查。因此,考生对本章内容要重点掌握。
从复习角度讲,要注意掌握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从应试的角度看,在正确掌握各个规律的基础上,要注意这些规律的实际运用。现在的考试题,特别是分析题,很少单纯地考某一原理,主要是考实际运用。然而,要联系实际运用的好,又要以对原理熟悉把握为前提。第四章认识的本质和过程

知识点结构图

新大纲修订说明
与2007年大纲相比,本章考查知识点没有变化。
本章导学
本章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认识论部分,复习时应把握以下方面:
第一,认识的发生和本质,包括认识发生的现实基础、认识的本质与结构、认识的选择性、认识的主体与客体及其相互关系、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第二,认识的发展过程,包括认识过程的两次飞跃,认识的总过程,认识和实践是具体的和历史的统一。
第三,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观,包括真理是主观形式与客观内容的统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在真理问题上的对立,真理与谬误的转化,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的辩证关系,真理的具体性,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真理的价值性。
第四,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包括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

第一节认识的发生和本质
 认识发生的现实基础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即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从实践出发,认为劳动在认识的发生中起决定性的作用。劳动实践使人类的认识活动有了必要性和可能性:劳动实践促进了人脑的发育,形成了人的认识能力;劳动实践同时成为认识的源泉,并推动认识的发展。
核心导学:认识发生的现实基础是什么?
命题提示:认识发生的现实基础是实践,本知识点可就这一知识出选择题。


 认识的本质与结构
(1)如何把握事物的本质,这是认识论的关键问题,它直接涉及认识的内容以及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认识与对象、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不仅是个理论问题,更重要的是实践问题,对人的认识本质的理解只有通过实践并在实践中才能得到正确的解决。认识的本质,即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或通过实践对客体的能动的、创造性的反映。认识是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和结果。
对认识的本质的规定应做如下理解:首先,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和来源,认识既不是主观自生的,也不是直接来源于客体,而是通过主体能动地改造客体的实践活动中获得的。其次,坚持了唯物主义反映论原则,认识是对客体的反映或摹写。再次,认识对客体的反映具有能动性和创造性的特征,包括一定的选择性、重构性,而不是简单的、直接的摹写。总之,马克思主义哲学对认识本质的规定和理解,同唯心主义观点、不可知论观点和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观点划清了界限。
把握认识的本质,必须理解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反映论,注意区分以下三大对立:
①唯物主义反映论与唯心主义先验论的对立。
唯物主义认识论又叫反映论,主张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除庸俗唯物主义外,各唯物主义派别在认识论上都坚持反映论,它的基本观点包括:第一,客观世界不依赖于意识而存在,它是认识内容的惟一来源;第二,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第三,思维和存在具有同一性,认识能够正确反映客观世界。
唯心主义认识论又叫先验论。它主张人类的认识先于客观物质、先于实践而存在。主观唯心主义主张认识是对主观体验、感觉和心灵的把握;客观唯心主义主张认识来源于某种神秘的精神实体。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在认识论上的对立取决于它们在哲学基本问题上的对立。唯物主义坚持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必然同时坚持反映论;唯心主义坚持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必然同时坚持先验论。
②唯物主义反映论与不可知论的对立。
可知论是主张世界可以被认识的哲学学说,承认思维和存在具有同一性。可知论既有唯物主义可知论,也有唯心主义可知论。唯物主义认识论是可知论,与不可知论有着根本的区别。
不可知论否认思维和存在具有同一性,认为人们不能认识世界或者不能彻底认识世界。对不可知论最有力的驳斥是实践。
③能动的反映论与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原则区别。
旧唯物主义认识论虽然坚持了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原则,但它有两大缺陷:第一,不懂得实践的观点,不懂得认识是在实践的过程中形成的;第二,不懂得辩证法,不懂得认识是一个充满矛盾的过程。旧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是机械的消极的反映论。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克服了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缺陷。首先,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引入了实践的观点,揭示了认识对社会实践的依赖关系。它认为主体同客体的关系既是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又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客体只有先成为人们改造的对象,才能成为人们认识的对象,人们是在改造世界中认识世界的。其次,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把辩证法贯彻于反映论,科学地说明了认识发展的过程是一个充满矛盾的能动的过程。认识的能动性不仅表现在由实践到认识,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而且还表现在由理性认识回到实践中去。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
(2)认识的结构:作为人的认识能力标志的认识结构,是在人与对象的实际相互作用中,通过活动的内化逐渐形成的。这种认识结构或图式又成为主体进一步“同化”,即认识外界客体的内在基础,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得到丰富、转化和提高,人的认识能力也因此相应地发展起来。
认识的结构由主体所具有的认识客观对象的认知因素和非认知因素构成。认知因素包括主体的知识结构和认识能力,非认知因素由人的情感、意志等因素构成。
认知结构是主体认识客观对象的工具和手段,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受社会环境的影响和制约。不要把认识结构中某些因素同其他因素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甚至否定因素的作用。
核心导学:1.如何把握认识的本质?2.怎样理解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反映论?
命题提示:本知识点可就唯物主义认识论与唯心主义认识论的对立、科学的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对立、能动的反映论与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对立出选择题。


 主体在认识中的作用
(1)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的含义。认识主体是指处于一定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个人或社会集团。认识客体是指认识主体在认识活动中所指向的对象。
(2)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的关系。主体与客体之间是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即认识关系。主体与客体之间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即实践关系。实践关系是认识关系的基础,主体是在改造客体的过程中认识客体的。主体与客体之间还存在着价值关系,即主体对客体的需要和客体对主体的需要的满足。主体与客体之间还存在着审美关系。主体与客体同时相互作用:主体对客体有能动作用,客体对主体有制约作用。
(3)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表现在:认识不是主体对客体的直接摹写,而是主体对客体的加工再现。主体不仅反映客体的现象,而且通过抽象思维反映客体的本质和规律。认识具有超前性,对事物发展的趋势做出预测。主体不仅可以反映客体,而且可以用认识做指导改造客体。
核心导学:1什么是认识的主体与客体?2怎样理解认识的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
命题提示:本知识点可就认识的主体与客体既是改造被改造的关系又是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出选择题。


 认识中的反映与信息、选择、重构的关系
所谓信息,是指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以及系统与系统之间通过相互作用而实现和保留的某一事物形态、结构、属性和含义的表征。主体对于客体提供的信息,是要进行选择的。
这种选择是以主体为转移的,是以主体自身已具有的理想信念和概念框架为参照系的。这种具有理性特点的参照系一般表现为主体的利益和需要,表现为主体的认识目的,表现为主体的价值观念,表现为主体的知识结构和认知图式。
进行选择是完成认识的必要条件。客体所提供的信息是多方面的,人们没有必要没有可能吸收对象的全部信息,只能吸收所需要的信息,要排除无关信息的干扰。
认识过程不是对客体信息的简单搜集与再现,而是在选择的基础上,根据主体的认识图式,对信息进行加工过滤,整合重构。这一过程就是建构过程。
核心导学:怎样理解认识的选择性?
命题提示:本知识点可就影响主体选择的因素出选择题或分析题。


 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与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1)实践决定认识,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①实践是认识的来源。第一,认识是根据实践的需要产生的。在纷繁复杂的客观世界中,哪些事物能够成为人们认识的对象,是由实践的需要和水平决定的。第二,认识是在实践过程中产生的。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但客体本身不可能自动地反映到人脑中来。客体只有成为实践活动的对象,才能成为认识的对象。人们是在实践活动中通过眼、耳、鼻、舌、身等感官同客体相接触的,实践不仅把客体的现象反映到了人脑中,而且还暴露了客体的本质,使人们能够通过抽象思维予以把握。第三,一切真知归根到底都来源于实践。人的知识不外乎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直接经验是通过亲身实践获得的知识,间接经验是通过学习和交流获得的知识。由于间接经验是从直接经验转化而来的,间接经验是“流”不是“源”,所以实践是知识的惟一源泉。
②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第一,实践不断地给认识提出新课题,提供经验材料,实践的需要推动着人们去研究和解决这些课题,实践规定了认识发展的方向。第二,实践创造日益完备的认识工具,大大延伸了人的感官,使认识得以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第三,实践的发展,锻炼和提高了人类的认识能力。
③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惟一标准。认识是否正确,不依主观感觉而定,而要依实践的结果而定。
④实践是认识的目的。认识来源于实践,反过来又为实践服务,为人类造福。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离开了对实践的指导,认识不为改造世界服务,认识就是空洞的,就丧失了存在的意义。总之,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是实践的观点。实践既是认识的起点,又是认识的归宿。其公式是:“实践——认识——实践”。
(2)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认识可以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预见事物发展的趋势,据此规定实践的目的、计划和过程,指导实践按照预期的目标发展。
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有两种效果:正确的认识指导实践,可使实践获得成功,达到预期的效果。错误的认识指导实践,会对实践产生消极乃至破坏性的作用,使实践遭到失败。
核心导学:1怎样理解实践是认识的基础?2为什么说实践是认识的来源?3为什么说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命题提示:本知识点可就何以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和动力出选择题或分析题。


 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知行观及其现代意义
中国古代哲学家曾对知与行的关系即认识与实践的关系做出过许多精辟的论述,主要观点有:
(1)行先于知,由行致知,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行是知的基础。孔子说:“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荀子说:“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学至于行之而止矣。”
(2)知之明也,因知进行,在一定程度上强调了知对于行的指导作用。荀子说:“知明”则“行无过矣”。
(3)以行验知,以行证知,看到了行对于检验知的重要作用。孔子提出“听其言观其行”,王充则坚持以“效验”来“订其真伪,辨其虚实”。
(4)知行并行,相资为用,认识到知行并举,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朱熹说:“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益明。”
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知行观对于现代生活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我们应从中吸取精华,处理好认识与实践的关系。
核心导学:怎样看待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知行观?
命题提示:本知识点可选用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知行观的材料用做选择题的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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