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 时间:2007-10-12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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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1950年始建于大连,是新中国第一所石油工业学校,1953年迁至抚顺办学,1958年升格为抚顺石油学院,2000年2月由中央部委划转为辽宁省人民政府领导,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建校57年来已培养5万多名毕业生,其中绝大部分已经成为石油石化等各行业的各级领导干部和技术骨干。

学校坐落在辽宁省抚顺市风景秀丽的浑河岸畔,依山傍水,环境优美。校园占地1906亩,建筑面积56.8万平方米,藏书187万册(含电子图书89万册),资产总值7.2亿元(不含新校区建设工程待界定资产5.2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801万元。新校区投资6亿元,新老校区连成一片,成为融教学、科研、人文、生态于一体的具有现代风格的大学园区,是陶冶情操、读书治学的理想殿堂。

学校学科门类宽广齐全,已形成以石油石化为特色,工、理、经、管、文、法、教等七大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和多层次的教育体系,各类在校学生17000人。学校设有石油化工、环境与生物工程、机械工程、储运与建筑工程、信息与控制工程、计算机与通信工程、经济管理等11个本科学院和研究生部,拥有3个省级高校重点学科,5个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34个校级工程技术和科研机构。现有2个联合培养博士点、26个硕士点、9个工程硕士领域、3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43个本科专业和23个高职专业,并具有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权力和招收选派留学生的资格。

学校现有本科专任教师754名,其中教授和副教授占36.1%;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者占51.4%。有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138人。有15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1人被评为国家和省的百千万人才,39人为国家和省部级科技专家、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骨干教师。学校还聘请校外名誉和兼职教授200余人,其中中科院院士和工程院院士12人。

学校教学和科研设施完善、设备先进,拥有基础和专业实验室94个,先进的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室40个,先进的大中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3200台件。拥有高速校园网。学校公开出版《石油化工高等学校学报》、《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报》2个科技核心期刊。

学校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在基础理论、应用技术研究和推进企业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较大成绩。"十五期间"共承担科研项目426项,其中国家和省部级101项。

学校广泛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埃及等20个国家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与英国爱丁堡大学等国外知名大学联合开展"2+2"、"1+2+1"、"4+1"等培养项目,目前已有9批学生成功赴英国、美国、俄罗斯、比利时、法国学习。学校常年聘请外籍专家和教师来校任教,并派出大批教师到国外留学、访问和进行合作研究,有力地促进了教学科研整体水平的提升。

学校研究生教育始终坚持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并行的原则,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培养质量为重点,积极推动教育改革与创新,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机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研究生教育从1993年开始起步,招收规模逐年递增,目前各类在校研究生一千余人。学校具有工业催化和油气储运工程两个联合培养博士点,2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分别分布在工学、理学、管理学和法学4个学科门类中的化学工程与技术、控制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环境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矿业工程、力学、化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13个一级学科上,形成了较为合理的学科布局,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科被评为"辽宁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领域研究生培养基地",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位领域被评为"辽宁省专业学位培养、培训基地"。我校注重探索研究生培养的新途径,积极挖掘社会教育资源,与科研院所及企业联合共建研究生工作站,充分发挥产、学、研合作办学的优势,培养高层次、高质量的应用型人才;我校凭借石油化工的鲜明特色,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成为国家教育部在东北三省唯一一所指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工程硕士教育在竞争中不断发展,越来越受到社会的认可和重视。

热烈欢迎立志为祖国现代化事业而奋斗的考生报考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考 生 须 知

一、招生人数

2008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404人(实际招收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含国家计划内硕士研究生(定向和非定向)及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招收名额不定,录取时将视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调整各专业招生人数。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10月中、下旬网上报名;11月中旬到报考点照相(以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为准)

网址:或

地点:考生户口或单位所在地招生办报名


注:我办备有2008年招生简章及近2年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试题。


欢迎访问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网页。


联系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3001

联系电话(传真):0413-6860939

网 址:Http:

电子信箱:yan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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