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 时间:2011-10-08 16:38

长春师范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考试 
报名和考试相关事宜以教育部具体规定为准。 

三、注意事项 
1.实行师生互选制,研究生入学后进行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网上报名时不用填写指导教师。 
2.考生在网上填写信息时必须准确。同时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 

四、报名咨询 
研究生部主页:
通迅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 
邮政编码:130032 
电    话:0431-86168862 
联 系 人:孙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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