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2012年推免硕士研究生须知

作者: 来源:考试大 时间:2011-09-08 16:16

各有关单位: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渠道,是鼓励在校大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为进一步发挥推免生工作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推动高等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作用,2012年推免生工作将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着力提高推免生质量,进一步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石河子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监督、指导推免生工作,协调推免生工作所涉及的各职能部门,分配推免生名额,制定推免生复试基本原则,审定推免生名单。成员如下: 
组  长:陈创夫 
副组长: 张万江 
成  员:褚贵新  李  锋  贾  斌  王生年  龙渝川 
坎  杂  王  伟  陈  文  叶  忠  刘贡南 
陈计峦  刘志勇  陈文新  凌建侯  李志刚 
李  赋  朱梅新  孔蜀祥  王维新  马智群 
孙桂香  陈  玲 

二、有关学院成立包括石河子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内的院推荐工作小组、复试小组。职责如下: 
(1)按照《石河子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修订)审查推免生资格,进行选拔。 
(2)组织推免生复试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复试小组名单,组长由学科带头人担任。 
(3)组织专业课笔试试题的命题、阅卷工作。 
(4)审核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5)对未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6)按照具体时间要求,及时上报各种材料。 

三、2012年我校推免生计划包括普通推免生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两个部分,各部分计划单列,互不占用。在培养类型上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仅限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四、关于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计划 
2012年继续开展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工作。推免对象和条件、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仍按《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关于为支持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十届研究生支教团下达专项推免计划的通知》(教学司〔2007〕25号)和团中央关于第十四届研究生支教团的有关文件要求执行。此项工作在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石河子大学团委组织具体开展。 

五、学校将逐步建立健全与培养质量、学科水平、专业特色和创新人才等因素相联系的推免生名额分配激励机制。在国家下达的名额内统筹兼顾各学科专业和各专业学位类别生源情况,安排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型推免生名额的分配,积极配合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 
各有关学院要加强本院推免生工作办法建设,建立、健全科学公平透明的评价体系、严谨的工作程序和细致的工作方案,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尤其要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确保推荐免试生的选拔质量。 

六、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推免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和学校推免生工作有关规章制度,维护推免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在广大学生中积极宣传动员,严格审查申请人资格,认真组织复试,确保推免生工作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切实保证推免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七、石河子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继续开展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工作的统筹管理作用。对在推免工作中有舞弊、违纪、不履行职责行为,经查实将予以相关处理,切实维护考生权益,确保推免生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附件: 
1、石河子大学2012年推免生工作具体事项 
2、石河子大学2012年推免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3、《石河子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修订) 

附件1:石河子大学2012年推免生工作具体事项 
1.推荐工作开始前,各学院要在本院公布推免办法,广泛宣传,让学生了解政策。在推荐中,各学院要按照下达指标数推举候选人,各学院确定的候选人必须在本学院进行公示。 
2.被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须参加接收学校的评选、复试,确认通过后方能取得推免资格。组织外推的学院应根据本学院具体需要,积极与接收学校联系,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反馈具体情况。为了避免名额浪费,请在规定时间完成对外推荐工作。 
3.推免生的复试为差额复试,我校的复试科目为:英语、专业课、专业面试。英语分笔试和听力与口语,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听力与口语满分为50分,其中口语占20分。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50分,内容及形式由学科、专业所在学院自行确定。复试总成绩为300分。 
英语笔试与听力测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口语测试安排在面试中进行,专业课笔试及面试由各学科、专业所在学院的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组织。 
4.由于培养类型的不同,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推免生在复试中选拔方式和内容须有所区别。具体方式及内容由学院指导学科、专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 
5.复试结果须填入《石河子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6.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推免资格。 
7.复试结束后,将在石河子大学网页和大学主要公共场所公示推免生名单,公示期7天。为避免后期推免生名额浪费,在确定推免人选公示前,各学院与推免生签订《石河子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承诺书》。 
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或后期有其它违纪行为,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领导小组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不再增补推免计划。 
8.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日—31日的9:00-22:00登陆相关网站,公网网址:,教育网址:http,提交相关报名信息;并于2011年11月10—14日,到教育部指定的报名地点确认报名信息(请以教育部最新安排为准,石河子市报名点由石河子教育局招办安排)。逾期不再补办。 附件2: 
附件2:石河子大学2012年推免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   间

内   容

负责人

9月6日-9月12日

1.下发推免工作文件,通知有关事宜。

2.上报院推荐工作小组名单、复试形式及时间。(9月9日)

3.有关学院负责联系、确定外推工作。

4.安排学生填写《石河子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进行资格审查。

研究生处

各学院

9月13日

1.通知通过审查的学生到各学院报到,交纳复试费、体检费200元。

2.有关学院将确定外推学生的接收单位及专业等信息上报研究生处招办。

3.上报推免候选考生库(重要)。

4.通知学生到指定考场参加英语笔试及听力测试。(另行通知)

各学院

9月14日

9:00

1.组织体检(空腹),地点:大学校医院。

研究生处

各学院

12:30之前

2.上报拟推荐学生的申报材料、申请表、学院汇总表,公示拟推荐学生名单。

16:00-16:30

16:30-18:30

3.英语笔试及听力测试。

9月15-16日

组织专业课笔试、面试。

各学院

9月20日上午

上报复试结果(必须落实专业、导师)。

各学院

9月22日

公示推免生名单。

研究生处

9月29日

公示期满,确定推免生名单。

研究生处

10月初

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推免生

11月10—14日

推免生领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到教育部指定的报名地点确认报名信息。

研究生处

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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