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双证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普通班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 时间:2011-08-12 10:40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含壹基金公益研究院、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2012年拟招收双证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普通班(MPA)和公共管理硕士高级班(MPA-E)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人数共计70名。

其中,双证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普通班(MPA)的招生方向有三个:基金会与社会服务机构管理方向、危机决策与媒体战略方向、社会管理方向。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招生方向和宗旨
1、基金会与社会服务机构管理方向(MPA)
我校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基金会与社会服务机构管理方向,主要面向公募与私募基金会、非营利及社会组织、社会服务机构、政府的 基金会管理部门、企业等相关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的专业管理人才。
2、危机决策与媒体战略方向(MPA)
我校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危机决策与媒体战略方向,主要面向政府、企业、媒体及社会组织的管理决策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的专业管理人才。
3、社会管理方向(MPA)
我校社会发展和公共政策学院-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公共管理硕士(MPA)社会管理方向,主要面向政府、企业及社会组织的管理决策部门,依据新时期中国加 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需要,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的中高级社会管理人才。
该学位获得者应掌握公共管理基本理论,具备社会管理实践领域要求的知识体系、创新理念、思维方法和职业技能,能够灵活运用管理学及相关社会科学领域的理论和方法,独立从事社会管理领域相关的实务工作。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到2012年9月1日)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到2012年9月1日)或2年以上工作经 验;大学专科毕业后有5年(到2012年9月1日)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 条件: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7.我校公共管理硕士普通班(MPA))不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2.报名包括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摄像确认两个步骤。
考生须于2011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上报名填报信息时需注意:
(1)凡报考我校公共管理硕士高级班(MPA-E)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选择其他报考点报名无效。
(2)报考院系请选择:“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3)报考专业请选择:“公共管理硕士”(专业类型代码125200);
(4)报考方向请选择:“基金会与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危机决策与媒体战略”或者“社会管理”。
3.网上报名成功后,所有报考我校的MPA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毕业证书学位书原件在2011年11月10日-14日到北京师范大学进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和电子照片采集。逾期不再补办。未进行电子照片采集的报名无效。
4.请于考试前20天左右自行登陆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准考证》,初试时凭网上下载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初试地点为北京师范大学。
上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校会及时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请考生在9月份注意查阅。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1.初试
(1)初试时间:2012年1月(具体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类型码125200)初试考试科目如下: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②204-英语二(满分100分)。
以上科目中,英语二为全国统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其中英语二重点考查考生英语应用能力,尤其是阅读和翻译能力。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请参考有教育部考试中心或者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

2.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4月初。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安排: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办法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复试期间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3)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4)复试时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五、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
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请点击进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七、学制及培养
考生录取后于2012年9月入学,以非全日制方式利用周六周日及平时的部分晚上或者节假日短期集中学习,学制3年,学习年限3-4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5年。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含壹基金公益研究院、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的公共管理硕士培养强调“立足中国现实、借鉴国际经验”的原则,除开设 公共管理、公共经济学、政治学、行政法、定量分析方法等规定的核心课程外,还开设项目设计与管理、领导力与决策、公共沟通与媒体战略等公共专业课。同时, 各个专业方向还结合本身的特点,开设相关方向的专业课程。在培养中,课堂教学与管理实践并重,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应用技能。
1、基金会与社会服务机构管理方向(MPA):专业课程包括公民社会理论、基金会管理实务、基金会发展战略、基金会管理案例分析等。
2、危机决策与媒体战略方向(MPA):专业课程包括应急管理概论、风险治理、社区应急、应急管理案例分析及应急技术等。
3、社会管理方向(MPA):专业课程包括社会管理概论、社会政策理论与实践、技术创新与社会管理创新等。
以上方向的专业选修课还包括质性研究方法、地方治理与中国政治发展等。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学费及其他
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人事档案和户口不转入北师大。
学费标准为3.5万元。学费分两学年平均缴纳。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足额缴纳学费后,方能注册。
学院将针对各方向的优秀学生设置奖学金。

九、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1.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公告、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请及时关注。
2.“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书。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4.咨询及联系方式
(1)统一咨询: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联系人:周玲老师
咨询电话:010-5880151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后主楼20层
邮政编码:100875
电子邮箱:ssdpp-mpa@
网站:

(2)分方向咨询
基金会与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危机决策与媒体战略方向
咨询电话:010-58801510
社会管理方向专业咨询: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
联系人:胡静老师
咨询电话:010-58802885

(3)研究生院咨询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
咨询电话:(010)58806414;
办公地点:主楼A区(西侧)二层211室;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邮政编码:1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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