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00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及相关说明

作者: 来源:沪江论坛 时间:2006-10-08 20:49

吉林大学200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及相关说明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200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如下: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单科基本要求

总分基本要求

备注

哲学[01]

45

310

 

经济学[02]

45

310

 

法学[03](不含法律硕士)

50

320

 

教育学[04]

50

330

 

文学[05]

50

320

 

历史学[06]

45

310

 

理学[07]

41

300

 

工学[08]

41

300

 

医学[10]

45

310

 

管理学[12](不含MBA

45

320

 

法律硕士[030180]

50

315

 

工商管理硕士(MBA[120280]

45

综合90

210

(联考三门)

 

艺术类[0504]

45

310

 

 

相关说明:

1.  进入复试线人数低于录取人数的少数专业,总分34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35分的考生,可酌情参加复试。

2.  目前在重庆、四川、陕西、内蒙古、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西十二省(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全国统考考生,总分和单科各降5分。

3.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冶金工程(0806)、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农业工程(0828)的统考考生,总分和单科各降5分。

4.  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的在职人员考生,总分和单科各降5分。

5.  符合复试基本分数线的人数与拟录取人数之比超过11.2的院(系),可在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考生的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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