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沪江论坛 时间:2006-09-06 09:18

根据教育部“关于编制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教学司函【2006】50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校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生的学科、专业

1.各单位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学科、专业必须是经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的硕士学位授权点。

2.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应严格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名称代码表》(见附件1)填写。

二、关于初试科目的设置

1.根据《2007年改革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部分学科门类初试科目的通知 target=_blank title=网上书城检索>教育部关于2007年改革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部分学科门类初试科目的通知》(教学[2006]9号)要求,我校体育训练学和应用心理学2个专业,初试科目一律调整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及专业基础综合,其中应用心理学的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其他专业初试考试科目为4门,第一单元:政治理论;第二单元:外语或自命题;第三单元:数学或自命题;第四单元:自命题。


2.各院系应严格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名称代码表》(见附件1)要求使用第三单元统考试题。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网上报名的需要,2007年各招生专业需按一级学科设置考试科目,同一院系下的同一级学科下相同或相近的二级学科考试科目应尽量一致,且每个二级学科的自命题科目只限1门,不允许多选一;


三、关于复试科目的设置

复试科目主要为专业课测试,设置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四、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的设置

为便于考生复习迎考,凡初试自命题科目、复试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等均应提供相应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所列参考书目应尽量选用近3年出版,并具有一定代表通用性容易购买的本科教材或参考书,并注明参考书名、版本、出版社名称、出版时间以及第一作者姓名,以便考生准确查找。考试大纲依据科目的考察重点确定,言简意赅,一般不超过400字,将来作为该科目的命题依据。

五、关于研究方向的设置

各专业招生专业目录中研究方向的设置应与各专业培养方案中的研究方向一致。


六、报送时间

请各招生单位将打印好的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盖教务办公章、负责人签名)、招生目录数据库(院系代码+)发送到liuyan@。各命题学院将编制好的各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包括考试大纲和参考书)于7月20日前交至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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