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师范大学2007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沪江论坛 时间:2006-09-05 16:00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该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三年。


三、招生名额


2007年我校有53个学科专业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600名左右(不含推荐免试;含定向、委培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数为准,招生计划在录取时,将根据报考情况在全校进行适当调整,目录中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


四、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期限止于2007年9月1日)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教学[2003]3号文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报名


1、网上报名


2006年10月份(具体见教育部文件通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


2、现场照相


考生须于2006年11月中旬(具体见教育部文件通知)到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报考点办理有关手续,考生凭身份证和网上报名号缴纳报名费、照相,并校对信息。报考点只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不核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请考生对照报考条件,不符条件者请勿报考。进行网报但未现场照相的考生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我校个别专业按方向设置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考生在报名时要慎重选择研究方向。


2、我校个别专业报考有特殊要求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报考美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到我校报名点报考。


3、考生资格审查将由我校在复试阶段进行,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4、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须在2007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


约在2007年1月底(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


2、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含政治理论、外语和业务课。


(二)复试


1、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份,复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科目有一门不合格者不的录取,其后的复试程序自然终止。


3、复试科目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七、录取


(一)我校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二)招收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必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书后方可录取。


八、就业


(一)非定向与自筹经费研究生毕业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方式就业。


(二)定向和委培研究生按《定向、委培协议书》要求就业。


九、其他


(一)2005、2006年我校公费计划约占全部计划的75%.


(二)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07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三)我校不办理参考书邮购,考生可到当地书店购买;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需我校往年自命题科目考试试题者,可来函(徐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处,邮编221116)或电话(0516-83536321)联系李磊老师。


(四)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请关注研究生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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