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沪江论坛 时间:2006-09-04 18:05

1、考生应认真阅读所在省市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及本院全部公告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考前,应登陆“北京市研究生招生信息查询系统”(),阅读《北京高等学校、科研机构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查阅“2007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

3、考生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网上报名日期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日期内,除“报考点”和“报考单位”等信息外,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通过输入报名号和密码登录网报系统进行修改。但“报考点”和“报考单位”一经确认提交,将不允许修改,请考生慎重选择。

4、选择北京市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得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5、未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考生网报信息无效,网上支付的报考费不退;错报招生单位的考生,亦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名、缴费,逾期亦不再补报。

6、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和打印报考信息表的考生,报名无效。

7、在北京市报考本院的考生在网报后到北京工商大学进行网报信息确认;在外阜考本院的考生在网报后到本省市规定的报考点进行网报信息确认。

8、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需将打印的报考信息表寄至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人事劳资部。

9、报考本院的考生,需参加全国统考,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复试标准的予以复试。

10、考生初试、复试、体检合格后,本院方能录取。

11、体检结果患有“大三阳”、“小三阳”的考生,本院不予录取。

 

猜你喜欢

阅读排行榜

    沪江考研微信 沪江考研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