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2011年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生办法

作者: 来源: 时间:2010-08-25 23:46

  一、招生对象

  2011年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学校同意申请者推荐到我校,同时必须占用申请者母校的推免指标。

  二、申请专业

  2011年我校所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以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领域(工商管理硕士、项目管理除外)均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我校2011年专业目录将在9月份公布,考生可先参考2010年专业目录

  三、申请程序

  (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2011年上海理工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点击下载)2份;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5、申请者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复印件。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全部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二)申请流程

  1、申请者首先与我校有关学院联系,经过学院初步审查同意后,再进行下一步工作。有关学院联系方式如下:

学院码学院名称电话及联系人
001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55271436  黄老师
002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55270283  季老师
003管 理 学 院65711875  束老师
004机械工程学院55270960  程老师
005外 语 学 院65711123  郭老师
006环境与建筑学院55270697  付老师
007理 学 院65691506  张老师
008社会科学部65710093  陈老师
009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55271201  毛老师
010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55276673   周老师

  2、申请者备齐申请材料后于2010年10月11日之前,寄送到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接收申请。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经研究生部招生办审核合格后,统一汇总,转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2010年10月中下旬将通知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复试。复试通过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无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登记表及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被录取。请于2010年11月10日前将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寄送到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网上报名

  被我校接收的校外免试研究生申请者于2010年10月下旬—10月31日到凭申请者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并于11月10日—14日在当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信息确认、交费、数码图像的采集等手续。

  四、联系方式

  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上海市军工路516号   邮编:200093

  电  话:021-55272521(兼Fax)

  E-mail:y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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