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010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公布

作者: 来源: 时间:2010-03-16 10:34

西安交通大学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学术型学位复试线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代码]

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

政治

外语

业务1

业务2

总分

哲学[01]

45

45

75

75

300

经济学[02]

45

45

75

75

340

法学[03]

45

45

75

75

350

教育学[0401]

45

45

150

 

335

体育训练学[0403]

45

40

150

 

300

文艺学[0501] 、传播学[0503]

45

45

75

75

355

文学[0502]

45

50

75

75

355

艺术学[050401]

45

40

75

75

310

理学[07]

45

45

75

75

300

工学[08](不含核科学与技术[0827]、力学[0801]、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

45

45

75

75

325

核科学与技术[0827]、力学[0801]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

45

45

75

75

320

医学[10]

45

45

150

 

305

管理学[12]

45

45

75

75

360

专业学位复试线

工程硕士(ME)[4301]

40

40

55

55

270

法律硕士(JM)(法学、非法学)[410100、410200]

45

45

75

75

300

工商管理硕士(MBA)[460100]

 

55

120

 

185

公共管理硕士(MPA)[490100]

 

50

100

 

160

会计硕士(MPAcc)[530100]

50

50

100

50

300

口腔医学[500200]、临床医学[450200]

45

45

150

 

290

 

单考(含强军计划)

40

40

50

50

265

 

相关说明:

一、此分数线为学校划定的各学科或专业(领域)单科、总分的最低分数线,单科、总分须同时满足要求。考生能否进入复试,还须达到各学院按差额复试比例(120%左右)规定的各项单科和总成绩要求,请考生们咨询或查看报考学院网页公布的实际复试分数线。

二.报考我校体育训练学(学科代码[0403])且为国家一级或一级以上运动员的考生,在复试分数线基础上单科或总分可降低10分参加复试。

三、按国家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单考、专业学位除外)条件是:

(1)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2)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洲、119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符合国家规定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单科成绩符合学校相应基本复试线标准,总分可降低5分参加复试。

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在相应复试线基础上,总分可降低10分参加复试。

五、未达到学院复试线而达到学校基本复试线或复试未通过者,可先在校内进行调剂,具体调剂原则如下:

1)学术型--学术型

   报考学术型硕士学位的考生,在初试成绩满足学校基本复试分数线,且达到欲调剂专业(同一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的条件下可申请调剂。

2)学术型--专业学位(限于下述两类情况)

  报考工学(学科代码【08】)硕士的考生,在初试成绩满足工程硕士调剂基本分数线的条件下可申请调剂工程硕士(代码【4301】)相应的专业领域。调剂基本分数线见有关学院通知。

报考医学硕士(学科代码【10】)的考生,在初试成绩满足医学复试分数线,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条件下可申请调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领域代码【4502】)。

3)专业学位--专业学位

 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在同时满足报考和欲调剂种类(领域)的复试分数线,且考试科目完全相同的条件下可申请调剂。

4)专业学位--学术型

   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领域代码【4502】)专业学位的考生,在初试成绩同时满足专业学位和学术型学位分数线,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条件下可申请调剂。

六、校外调剂:未达到我校基本复试线的考生以及我校复试落选的考生,待国家分数线公布后,凡达到分数线者,可联系校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向校外调剂具体程序届时将在我校"研招网"另行通知)。

七、复试时间和具体复试办法于近期在学院网页公布。

八、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82668329,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见下表。

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学院研招办地址

负责老师

联系电话

机械工程学院

西二楼二层学院研招办

老师

8266098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楼2102 房间

老师

82665286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东三楼甲228房间

老师

82668710

电气工程学院

东一楼226房间

老师

82664000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西一楼335房间

老师

82668663

航天航空学院

教一楼东215房间

老师

82668754

管理学院 (统招)

文管大楼107房间

老师

82665353

管理学院(MBA

文管大楼207房间

老师

82669064

管理学院(其它专业学位)

文管大楼101房间

老师

82667830

理学院

理学楼101房间

老师

82664734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主楼E0708房间

老师

82668187

软件学院

北门西小楼

老师

82663000--8004

外国语学院

教一楼北402房间

老师

82665499

生命科学院

教二楼北301房间

老师

82663926

医学院

医学院行政楼116房间

老师

82655038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

文管大楼617房间

忽老师

82664542

经济与金融学院

财经校区主楼114房间

老师

82656906

金禾经济研究中心

文管大楼821房间

老师

82667879

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东二楼338房间

老师

82668414

法学院

主楼E1013房间

老师

82668124

 

研究生院招生办    史力健

20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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