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考研:法硕民法学复习知识点(26)

作者: 来源:考研VIP 时间:2016-10-18 15:00

法硕民法学复习知识点

一、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个体工商户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1、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自然人或以个人为单位,或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工商业经营,均为个体工商户。根据法律有关政策,可以申请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主要是城镇待业青年、社会闲散人员和农村村民。此外,国家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不能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自然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必须依法核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是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个体工商户经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才可以开始经营。个体工商户转业、合并、变更登记事项或歇业,也应办理登记手续。

3、个体工商户只能经营法律、政策允许个体经营的行业。

4、个体工商户业主须亲自经营,他们虽然可以请3-5个帮手,或者带1-2名学徒,但并不雇工。这一特点,使个体工商户与私营企业区别开来,后者可以雇工8人以上

5、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这与自然人不同,自然人姓名属于人身权,字号属于财产权。

农村承包经营户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

所谓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主要特征

1、组织成员: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农村集体经济的一个经营层次,所以,农村承包经营户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承包经营: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户”,可以是1个人经营,也可以是家庭经营,但须以户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3、经营:农村承包合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之间,为完成某项农业生产任务所签订的协议,包括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任务下达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承包关系的事实和文件。

4、生产:农村承包经营户承包集体所有的生产资料,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规定。

三、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

1、无论个体工商户还是农村承包经营户,只要是个人经营的,应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2、以家庭名义经营的,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3、虽然以个人名义经营,但以家庭财产投资经营或者其经营收益为家庭成员分享,这种情况应视为家庭承包经营,对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4、如果是夫妻,则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或者承包经营,其收入作为夫妻共同收入,其债务也应当由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猜你喜欢

阅读排行榜

    沪江考研微信 沪江考研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