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 时间:2009-09-27 22:18

  华南理工大学是一所直属教育部,以工见长,理工结合,管、经、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点7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76个,有工程硕士(23个专业领域)、建筑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公共管理硕士(MPA)、风景园林硕士、法律硕士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0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约3500人。

  一、招生类别

  我校2010年将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共两个类别。

  学术型学位(academic degree)是指按传统的如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设立的学位,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主要培养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及师资等。

  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而言的应用型学位类型,与学术性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专业学位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学术性与职业性紧密结合,获得专业学位的人,主要不是从事学术研究,而是从事具有明显的职业背景的工作,如工程师、医师、教师、律师、会计师等。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我校2010年将开通工程硕士(20个专业领域)、法律硕士、建筑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共六个专业学位类别全日制学历教育,毕业后将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4或5开头者均为专业学位,其他为学术型学位。

  二、报考条件(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一)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以及无奖学金类别的考生年龄不限。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类别在校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无奖学金类别硕士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无奖学金类别硕士生);

  (4) 同等学力人员,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学历,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5)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日期为准)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还需符合下列要求:

  (1)大学专科毕业后在所报考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工作不低于2年(截止日期2010年9月1日,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年限不作要求);

  (2)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必须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3)公开发表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为前3名)或获得地级市或厅级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为主要完成人)。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试阶段的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

  我校今年将接收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具体规定如下:

  1.推免生一般应是全国重点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推免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3.对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如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通过我校组织的推免生复试,除非接收学院特别说明,学术型推免生一般可申请到一等或二等奖学金,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可按相关规定申请专项奖学金。

  4.欢迎来自国内重点大学可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于2009年8月起访问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查阅相关说明。

  5.除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外,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

  6.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进行基础研究的理工科专业(专业代码前两位是“07”或“08”的专业)可以接收推荐免试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010年接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数不超过53人,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人数不限。

  (三)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联考的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第1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2007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上工作经验(2005年9月1日前获得大专毕业证书),且有突出的工作业绩(相关证明、业绩报告)等。

  3.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考生。

  (四)参加法律硕士联考(含“非法学”和“法学”)的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法律硕士专业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考生;

  3.下列13个专业的毕业生不得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4.法律硕士(法学)专业报考条件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五)参加工程硕士、建筑学硕士、风景园林硕士的报考条件为:

  根据全国研究生招生简章确定(待定)

  (六)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的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第1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工作年限截止期为2010年8月31日),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考生所在单位委托培养者。

  3.我校所有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硕士生。

  4.我校接受单独考试报考的学院和专业为:经济与贸易学院“070104应用数学”专业、公共管理学院“120401行政管理”专业,招生人数与考试科目设置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5.报考经济与贸易学院单独考试者一般应为大学本科毕业5年以上,在金融部门工作且有管理岗位经验。

  非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特别同意,公共管理学院单考只接受广东省委组织部的推荐报名。

  6.“强军计划”报考条件同上述第1条和第2条,报考专业由各大军区审核,一般要求是理工科专业。

  (七)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面向行业培养、周末学习的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考生。

  3.采取周末授课形式,并结合所从事工作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撰写、答辩等培养环节,毕业后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这类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按培养协议缴纳学费,不享受奖助学金。

  4.开设学院及专业:公共管理学院“120401行政管理”专业,经济与贸易学院“020204金融学”专业,理学院数学系“07010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专业,新闻与传播学院“050302传播学”专业,法学院“030105民商法学”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与考试科目设置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交费和验证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1)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请于10月10日-31日(每天0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在11月10日-14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等现场手续。

  (2)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的考生以及本校推免生,请于10月10日-31日(每天0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在11月10日-14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学历证书(推免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直接到华南理工大学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等手续。

  3.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果考生提交不实报名信息,一旦被发现,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将会取消,后果自负。

  四、初试科目及初试时间

  (一)初试科目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设置: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的高等教育学、教育技术学两个专业的考试科目为三门,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英语一(满分100)、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其余专业的初试科目均为四门,即:政治理论、英语一、基础课(满分150分)、专业基础课(满分150分)。政治理论、英语一、基础课中的数学(一、二、三),以及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专业基础课中的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使用国家统一命制的试题,具体考试范围参考国家统一制定的考试大纲。其它试题均由我校自行命题。我校单独考试初试科目共四门,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其中政治理论、英语参照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统考政治、统考英语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数学科目按统考数学(三)的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

  由全国统一命题数学科目的考试范围(具体以教育部颁发的考试大纲为准):

  (1)数学一:含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2)数学二:含高等数学、线性代数

  (3)数学三:含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4)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包含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重点考查考生掌握相关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及试卷结构在考试大纲中确定。

  2.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的设置:

  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生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设置。初试科目均为四门(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只考两门),分别是: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

  (1)政治理论:使用与学术型硕士生一样的试题(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不考政治理论,在复试时进行);

  (2)外国语:除法律硕士和建筑学硕士采用学术型硕士生使用的英语一外,其他学位类别均采用英语二试题(英语二重点考察英语应用能力,尤其是阅读和翻译能力);

  (3)基础课:工程硕士采用学术型硕士使用的数学二科目,法律硕士采用各自的法硕联考专业基础试题,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均采用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试题(满分200分),建筑学硕士和风景园林硕士采用学校自行命题的基础课;

  (4)专业基础课:法律硕士采用各自的法硕联考综合试题试题,工程硕士、建筑学硕士、风景园林硕士采用学校自行命题的专业基础课,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不考专业基础课。

  上述统考试题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联考科目的考试范围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的联考科目考试大纲。

  (二)初试时间与地点:

  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初试地点:全国统考生由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考场;单独考试生及工商管理硕士联考生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指定考场。

  四、复试和体检

  我校为自主划线高校之一,将于2010年3月在研究生招生主页上公布本校最低复试分数线。考生届时自行在该网页上查询本人初试成绩(我办不再另寄成绩通知单),并可查询是否获得复试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自行下载《复试通知书》。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底,具体说明如下:

  1.复试成绩权重为40%--50%。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

  3.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实验、计算机操作测试等方式或综合形式进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以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其中,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复试时交学院存档,原件备查。

  5.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需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

  6.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7.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我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校区医院)或南校区医疗保健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招生计划及录取

  我校公布的《2010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包含推荐免试生人数,录取时会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微调。我校2010年拟接收900名推荐免试生(含本校和外校),各专业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一般在30%左右,个别专业最多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数的70%。

  我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六、学费及奖学金

  我校自2007年起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在现有国家拨款的基础上,将加大各方面资金的投入力度,实施新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体系。奖助学金实行动态管理。具体请见下表:

  学术型硕士生(参加培养机制改革)学费与奖学金标准

录取类别
奖学金类别
奖学金金额
资助比例
普通全日制学术型
一等奖学金
奖励一学年的全额学费和4800元奖学金(分12个月发放)
50%
二等奖学金
奖励一学年的全额学费
15%
三等奖学金
奖励一学年的半额学费
15%
无奖学金
无奖学金
20%
总学费标准
理工类:24000元;文科类:21000元。各类别均按学年缴纳学费。

  学术型硕士生(不参加培养机制改革)学费标准

收费类别
收费标准
(元/生•学年)
总学费
(元)
备注
自筹经费硕士生学费
艺术学院各专业
12000
36000
面向行业培养周末班
12000
36000
 
委托培养硕士生学费
单独考试委培
18000
54000
 
其他委培
12000
36000
 

  专业学位硕士生学费标准(待定)

  七、学制

  目前,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正在调整,学制稍后公布。

  八、对外合作、校企合作项目

  我校积极与国(境)外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研究生国际交流项目,包括双学位项目,联合培养项目,短期交换、交流、实习或游学项目等;涉及的专业领域包括建筑学、计算机,电子与信息工程、材料科学、化学工程、轻工食品、商学、高等教育、旅游与酒店管理等。与我校开展上述合作项目的国(境)外院校和企业主要有:美国马里兰大学、美国纽约大学poly分校、美国匹兹堡州立大学、法国国立巴黎工艺技术学院、法国南特大学、法国巴黎计算机与管理工程师学院,法国萨瓦大学香柏丽工程师学院,法国索非亚安蒂波丽斯商学院,意大利费拉拉大学、香港科技大学以及法国道达尔石油公司

  此外,我校还积极推进“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学生前往国外一流的院校,师从一流的导师,进行联合培养或攻读博士学位。我校与多个世界知名大学,如美国普渡大学,美国马里兰大学,加拿大阿尔伯达大学,加拿大滑铁卢大学,日本九州大学,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澳大利亚摩那时大学等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签订了接收我校学生前往攻读博士学位项目的协议,并开展联合工作坊,国际会议等项目。

  特别提示:

  我校2010年与香港科技大学开展联合培养“双硕士”项目,报考我校“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三个一级学科下各专业的推荐免试生和统考生均可申请,复试(推免生面试)时由考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华南理工大学和香港科技大学共同组织相关考核,通过后即可获得该项目入学资格。有关该项目的具体介绍,可以登录香港科技大学浏览。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利用社会资源积极开展与校外企业与科研单位的合作,在广东电力设计研究院、广州军区陆军总医院、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中集集团等20多个单位设立了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研究生通过参与或负责科研开发项目,科研能力可以得到迅速提升,同时也可获得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校外培养基地通常会给实习的研究生提供食宿方便和生活补贴。

  九、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 引起的纠纷, 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我校将不负责任。

  2.我校“素描”、“工业设计快题设计”、“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园林规划设计”等科目的考试时间为六小时(考生午餐不得离开考场)。参加以上科目考试的考生应根据考点要求携带图板、文具、草图纸和二号图纸若干张。

  3.我校招生办公室不提供代购教材服务。为方便广大考生备考,我校在招生办主页提供2007、2008、2009年硕士入学考试专业课试题的下载。

  4.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亦为办公平台,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此主页发布。考生可查询专业介绍、导师简介、入学考试成绩等信息,亦提供在线咨询服务,请广大考生及时上网了解,善加利用。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一号楼1210室

  邮政编码:510640

  联系电话:020-87113401

  图文传真:020-8711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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