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复习知识点(40)

作者: 来源:91考研 时间:2016-08-10 15:00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是以致用、实务为指向,培养高层次的实践专门人才的学位。试卷内容包含了刑法学。刑法学复习知识点:

伪造货币罪

伪造货币罪是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仿照货币的形状、色彩、图案等特征,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出外观上足以乱真的假货币,破坏货币的公共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

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伪造货币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单位不能构成本罪主体。

本罪在主观方面上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

根据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根据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2、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规定,伪造人民币总面值在30000元以上或者币量在1500张以上的,即可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3、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这里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所有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其主要是指:第一,以机械印刷方法伪造货币的;第二,从事金融、财会等工作的人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伪造人民币总面值达1000元以上或者币量达100张以上的;第三,伪造人民币并投放市场流通,总面值100元以上或者币量100张以上的;第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第五,因伪造货币受过刑事处罚后,又实施伪造货币的行为,伪造的人民币总面值达到500元以上或币量50张以上的;等等。

伪造货币罪的构成条件:

1、行为人在主观上有犯罪的故意,即明知而为;

2、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伪造货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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