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电子科技大学 时间:2015-09-16 11:00

一、报考类别

21-全国统考(包括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2-推荐免试

23-单独考试

25-管理类联考(包括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

27-强军计划(自主命题)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积极培养应用型、紧缺型人才,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教育部决定自2009年起,在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设置专业学位的招生单位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即“应用型”硕士生,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

我校硕士生招生类别

性质

发证

类别

授予学位

全日制

毕业证

学位证

学术型

学术学位

(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

应用型

专业学位

(金融、翻译、新闻与传播、工程、药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注: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可选择在职或脱产学习。

二、报考条件

(一)21-全国统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公告栏”)要求。

4、报考085239项目管理的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成教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1)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16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

(2)有关时限计算从学历学位证书日期开始至2016年9月1日截止。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名额为10人,我校只接收非汉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二)22-推荐免试

详见《电子科技大学接收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

(三)23-单独考试

网上报名单独考试的考生,考试科目与全国统考完全相同。

(四)25-管理类联考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专科)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注:(1)录取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只从参加管理类联考的考生中选拔。

(2)有关时限计算从学历学位证书日期开始至2016年9月1日截止。

(五)27-强军计划

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注:强军计划名额为30人。

三、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5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

网址:

要求:1、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我校公布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报考类别:应届本科毕业生、无工作单位人员请选择“非定向就业”,在职人员、军人、强军计划、国防生请选择“定向就业”。

(3)报考导师填写在“备用信息”栏,如:10001李乐民(请勿在“备用信息”栏填写除报考导师外的其他任何信息),也可在我校复试分数线公布后登录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硕士复试”补填,复试科目在打印复试通知单时填写。

3、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报考前须向学校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在人力资源部网站下载),经所在单位(部门)签字盖章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MBA、MPA、强军计划考生,网上报名必须选择“电子科技大学”报考点。强军计划考生的考试科目选择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在现场确认时系统自动更改为对应的自主命题考试科目。

说明: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二)现场确认

时间:2015年11月10日-14日

地点: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必须与网上报名选择的报考点一致);管理类联考、强军计划考生到电子科技大学进行确认。我校包括两个校区,在沙河校区现场确认(11月10日-11日,地点:逸夫楼221)的考生根据现场确认时间优先安排在沙河校区参加考试,在清水河校区现场确认(11月12日-14日,地点:主楼B3-201)的考生与沙河校区未能安排的考生,均在清水河校区参加考试,11月下旬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公布最终考试地点安排。

要求:1、必须由考生本人进行现场确认。

2、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号。

3、照相。

4、确认本人网报信息并签名。

四、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并在复试时对往届考生毕业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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