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2015考研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时间:2014-09-22 12:06

一、招生规模

硕士生招生规模约2060人,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约1340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720人。各专业(领域)招生人数详见《2015年中国农业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2015年中国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下载保存本地后,用WORD方式打开)。

二、学制及培养模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最长修业年限为3年。

硕士研究生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培养内容突出宽口径和实践性特征,在相应学科领域内,各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下同)原则上一年级执行同样的课程计划。入校一年后,经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部分学生可转入硕博连读生培养,进入博士阶段学习;达到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者,按招生类别获得相应的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按照《中国农业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中国农业大学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以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以外,招生专业目录上的其它招生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荐免试应届本科毕业生为硕士研究生,有博士点的理工农学科专业可接收直博生。

四、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特殊专业的基本要求;

4.考生的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人员。

(4)在校硕士或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取得书面同意意见书。

(5)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报考条件:①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第一作者研究论文;②补修六门以上(含六门)报考专业(领域)的本科主干课程,由补修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6)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

6.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以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3)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报考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报考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考生(推免生除外,下同)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考生责任自负。除MBA、MPA考生外,其余考生就近选择考点。选择考点为中国农业大学的考生(MBA、MPA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为考点)须网上缴费,选择非北京考点的考生根据当地的要求缴费。

2.现场确认: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与图像采集。未按规定办理确认手续及图像采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名无效。现场确认的相关通知详见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当地教育考试部门网站与公告。

3.相关说明

(1)考生应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本简章之相关规定与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考试、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且不退还报名费。在报考过程中如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2)凡符合教育部当年有关加分政策或照顾政策的考生(如: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应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学校仅按照报名信息库内容进行核实,核实后按照相关政策予以加分或给予照顾。

(3)招生导师信息查询办法: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学科与导师→招生专业→招生导师姓名。

(三)初试

考生于规定时间持有效身份证(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下同)、准考证及准考证上规定可携带的物品参加考试。

1.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准考证打印: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不得涂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考试科目:详见《2015年中国农业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2015年中国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考试大纲:我校将在10月份发布部门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四)报考资格审查、复试及录取

1.报考资格审查

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凡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应分别携带下列材料到报考学院进行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复试。

(1)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军校学员证)、准考证及完整的本科学习成绩单(需有教务部门公章,下同)。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博士: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准考证以及本科或硕士或博士学习期间的成绩单。

(3)同等学力考生:有效身份证件、本科结业证或高职高专毕业证、准考证、完整的大学学习成绩单、公开发表的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高职高专毕业生还应提交补修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

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应完整真实有效,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经报考学院专人审核原件后,复印件收存归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直至追究相应责任

2.复试

(1)分数线:我校为教育部34所自划线招生单位之一,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为实际录取人数的120%-150%。凡符合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专业复试(学校同意招生学院提高复试分数要求的学科,考生需达到学院公布的复试分数要求)。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50%。

(2)复试方式:专业复试由招生学院组织进行,一般采用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及实验操作等多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

(3)复试费: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缴纳100元复试费。

(4)体检:复试期间考生需参加由我校医院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及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录取

(1)我校实行对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与复试)进行排名,择优录取的招生办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名单在招生学院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2)我校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生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3)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升本科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如入学报到时不能提交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从2014级新生开始,就读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应按相关规定缴纳学费。现阶段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博士研究生10000元/年;直博生一年级按硕士生标准执行,直博生二年级及以后年级、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按博士生标准执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按原规定6000元/年执行(MBA、MPA、金融硕士、会计硕士、项目管理硕士等学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奖助学金

我校对研究生的资助包括了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三助”津贴六个部分。详见《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六、其他

(一)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考生在报名、考试、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请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联系方式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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