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2011考研复试分数线

作者: 来源:重庆大学研究生院 时间:2013-01-18 14:02

重庆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办法如下。

一、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

学科门类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哲学类[01]

300

43

90

经济类[02]

345

50

90

法学类[03]

325

48

85

教育学[04](不含 [0403])

320

50

190

体育学[0403]

300

40

190

文学(不含[0502]、[0504])

360

55

90

外国语言文学[0502]

335

55

85

艺术学[0504]

325

42

90

理学[07]

315(调整为329)

46

85

工学[08](不含 [0812]、照顾专业)

315

46

85

工学[0812]

290

46

75

农学类[09]

310

46

85

医学类[10]

310

46

190

管理学[12]

350

50

90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

290

45

70

应用统计硕士[0252]

300

48

80

法律硕士0351]

315

46

85

体育硕士[0452]

290

40

190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3]

305

50

80

艺术硕士[0551]

295

40

85

翻译硕士[0552]

305

50

80

新闻传播硕士[0553]

305

50

80

建筑学硕士[0851]

290

45

80

工程硕士[0852]

290

45

75

管理类硕士 [125]

160

50

100

参加全国统考,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报考学科总分下降10分,单科成绩不变。

*说明

1、照顾专业(一级学科):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

2、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报考重庆大学,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或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需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

4、单独考试考生复试分数线:总分350分及以上,政治、外语60分及以上,业务课一、业务课二90分及以上;强军计划考生总分285分及以上,单科35分及以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复试分数线:总分240分及以上,单科35分及以上。

二、录取

以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作为考生的最终总成绩,初试占70-50%;复试占30-50%。按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得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三、调剂

1、学校内调剂:上我校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但未上学院二次划线,或一志愿专业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可进行学校内相近专业(或领域)调剂。调剂程序:①首先登陆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址,选报调剂志愿和学院。②接收学院在MIS系统中进行双向选择,并确定调剂复试名单。③学院同意接收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上网下载复试通知书,并按学院时间要求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2、本校生源向校外调剂,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后,对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调剂,凡在国家研招网上调剂成功的考生,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按教育部的规定要求积极为这部分考生办理调剂手续。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03月13日

猜你喜欢

阅读排行榜

    沪江考研微信 沪江考研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