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师范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伊犁师范学院教务处 时间:2013-09-29 11:06

一、学校简介
伊犁师范学院是一所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管理的普通高等师范学校。学院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新疆省立伊犁专科学校,以后曾先后更名为阿合买提江专科学校、伊犁师范学校。1980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定名伊犁师范学院。伊犁师范学院坐落在享有“塞外江南”美誉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首府伊宁市。
目前,学院现有34个本科专业、12个专科专业,涉及文学、理学、工学、历史学、法学、艺术学、管理学和教育学8个学科门类,其中应用物理学(凝聚态物理)专业被列入本科一批次招生。拥有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覆盖21个二级学科。
学院在少数民族教育研究、哈萨克文化研究、基础数学研究和凝聚态物理研究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的优势和特色。“新疆哈萨克文化与民族现代化研究中心”获批自治区首批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与南京大学共建的"凝聚态相变与微结构实验室"被评为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新疆碳化硅复合陶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批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天然产物化学与应用重点实验室”获批自治区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依托光学、凝聚态物理学与新疆鼎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学与伊犁州统计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哈萨克语言文学)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文化艺术研究所、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少数民族影视剧译制中心,合作建成4个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中国少数民族语言(哈萨克语言)专业列为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应用物理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两个专业获批自治区第二轮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建设点。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凝聚态物理两个二级学科入选自治区重点学科,基础数学入选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大学物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化学与应用化学实验教学中心、生物科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被定为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物理学、近世代数教学团队被评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学院已建成近世代数、现代哈语、大学物理学、有机化学、外国文学、复变函数、文学概论等7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有5位自治区级教学名师和3位两位自治区级青年教学能手。
进入新世纪以来,学院以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为契机,大力实施"人才立校、特色兴校、科研强校"战略,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进入了以内涵式发展为主的新阶段,学院各项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各族师生员工正齐心协力,奋发图强,力争用15年左右的时间,将学院建设成为区内先进、部分学科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以教师教育为主导的教学型综合性大学。
热忱欢迎有志于献身祖国及新疆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优秀青年报考我院。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相关领域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计划
伊犁师范学院2014年预计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30名左右,招生人数(含推荐免试生、统考生等)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规模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考者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负。我院将在复试前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本说明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及我院报考条件者,将不予复试。
1、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现场确认: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持网报编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及学历证书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考生在网报时可选择)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照相并交纳报名费。新疆各地州考生在当地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考试。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和推荐免试生等)必须进行网上报名,才能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缺一不可!
4、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六、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具体考试科目请考生以伊犁师范学院当年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1、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复试时间:复试工作安排在4月份,具体时间以学校公布的时间为准,复试线以国家划分的二区线为准。

七、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时间见复试工作安排。

八、录取
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批准下达的数据为准,录取通知书将在6月中下旬发放。

九、学制、学费及奖助
我院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
统招生学费按照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
学院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三助岗位等多元奖助体系,为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文件执行。

十、其它说明
1、除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哈、维),专业考试科目可以使用维吾尔语或哈萨克语答题外,其他所有专业考试科目必须使用汉语答题,否则不予评卷。
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102)专业中“翻译理论与实践”方向主要接收高层次“双语”人才培养专项推荐免试生。
3、考生在网报时必须准确、完整的填写身份证信息、详细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凡提供虚假信息或信息有误者,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4、对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院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对本简章有不明之处,请与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十一、联系方式
伊犁师范学院单位代码:10764
通讯地址:新疆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
邮政邮编:835000
联系部门:伊犁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999—8131760、0999-8133225
传 真:0999—8131760
联系人:方之恒 陈秀琳
网址:
E-mail:yanjsc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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