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医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川北医学院 时间:2013-09-13 13:05

一、招生人数

2014年我校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45人(学术型),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规模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在报名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英语应通过国家四级,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相关专业的学术论著1篇以上(论文需有中英文摘要或者论文的文献标识码为A),③获得市厅局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或成果奖的前三名。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临床医学专业不招收跨专业考生,只招收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有特殊要求者除外,具体参看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试

(一)初试

1.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4年1月4日—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101 思想政治理论

1月4日下午    201 英语一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业务课一包括:306西医综合(统考)或307中医综合(统考)或612药学综合(自命题)。药学综合包括药物分析、药理学、药物化学。

(二)复试

在初试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复试时间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另行通知。

复试分为:

1.专业课笔试:

考试科目请看《川北医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报考者,如初试合格,在复试同时,须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请看《川北医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临床实践技能或实验操作技能考查。

五、资格审查

在复试报到时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六、体格检查

考生在复试时按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凡不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八、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考生应准确、实事求是地填写个人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修改。在招生任何阶段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录取为兼职导师的研究生的培养模式为:校本部学习+该导师所在单位进行临床实践和科学研究。

4.2014年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及奖助学金制度。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8000元。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系统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校级学业奖学金及“三助”津贴等,奖助学金丰厚。

5.如在2014年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将以国家出台的新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

九、招生咨询

1. 研究生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南充市涪江路234号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处        邮编:637007

联系电话:(0817)2240136            传真:(0817)2242202

联系人:申老师         Email:yjscyzb@

研究生处网址  

2.各院系研究生科联系方式

基础医学院研究生科联系人:母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817)3352015

临床医学院研究生科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817)2242627

医学影像学系研究生科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817)2262089

猜你喜欢

阅读排行榜

    沪江考研微信 沪江考研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