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接收2014年推免生工作细则

作者: 来源: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 时间:2013-08-21 16:45

为做好我中心201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武汉大学《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大研字[2009]25号)和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招[2014]0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成立2014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标准、程序、形式,审查复试和初步录取名单并按规定处理复议等事宜。

二、接收推免生计划
根据学校制订接收推免生比例,我中心文化产业管理专业2014年接收推免生总数约为3人(含接收校内推免生),全部为学术学位推免生。

三、申请条件
推免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本学院(或系)同年级、同专业前茅。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2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TOEFL成绩80分以上;英语专业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
(三)所在学校一般为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或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考生本人须取得生源学校推免生资格。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期间必修课程均为及格以上,且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四、申请材料
(一)所有推免生均须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武汉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生报名系统”(拟于八月初开通)填写、提交个人信息。
(二)外校推免生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武汉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2.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单和总评成绩证明;
3.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出版物、科研活动说明书及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三)本校推免生按学校教务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四)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注:以上材料均以A4纸制作。

五、接收程序
1.推免生须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武汉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生报名系统”填写个人信息;
2.2013年9月30日前,申请生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寄(或送)达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以便审查。
3.10月8日前,中心根据接收推免生条件和有关申请材料,对申请者本科专业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
4.10月8日-10月15日,中心将通知初审合格者来校复试(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中心根据复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并将拟录取名单在中心网站()予以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发出推免生接收函。未接受者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6.获得接收函的推免生须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网上报名(从原所在学校取得推免生校验码,并选择原所在学校为报考点)和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网报和现场确认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7.推免生须到原所在学校领取并填写国家统一制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硕士生登记表》,并加盖学校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公章后于11月20日前寄到我中心,以确认取得推荐免试生资格。
邮寄地址:湖北武昌珞珈山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 何 鹏
邮编:430072 电话:027- 68761537。

六、复试内容、时间及要求
1.复试内容
复试采取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综合素质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占30%,综合素质面试占70%,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尤其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察。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时间每人不得少于15分钟,综合素质面试时间每人不得少于20分钟。
2.复试时间
10月8日—10月15日为复试时间,推免复试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在规定时间到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办公楼(文理学部十八栋别墅区20号)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要求进行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3. 复试小组由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专业研究生的5名专任教师组成,组长由学科点负责人或教授担任;复试小组另设记录员1人。复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七、初录
复试小组于10月16日下午17:00以前将综合面试和外语面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进行加权平均,得出学生复试总成绩,并将复试总成绩汇总到何鹏老师处。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此为依据,决定推荐免试研究生录取名单,于10月19日下午17:00以前,将初录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并公示。

八、有关政策
1.所有推免生(含本校推免生)可享受一等基本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
2. 国内“985”高校推免生成绩排名在原校本专业前10%者,学校将为其颁发 “武汉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九、有关注意事项及其他
复试及录取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教育部、学校研究生院和中心的有关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服务意识,完善资料存档;以考生为本,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精神,确保质量。对营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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