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部 时间:2012-09-19 13:57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奖学金制度

录取为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表现优秀可享受学校奖学金。

四、推免生接收

我校各招生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第一年享受甲等奖学金。申请材料请于规定日期内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时间和要求见我校研招办网站通知。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 现场报名: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及程序

①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我校考点现场确认地点:主教学楼北大厅。

②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③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④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七、初试

1.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4.初试地点:我校考点设在主教学楼。

5.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1月5日下午:外国语。

1月6日上午:业务课一;1月6日下午:业务课二。

1月7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均为150分。

八、复试

1.我校根据国家当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政策、我校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习经历、身体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参加复试名单。

2.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 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在复试中进行。

5.复试内容为:①专业课笔试;②综合素质面试;③外国语听力考试和口语考试。复试时间、地点见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3年4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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