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作者: 来源: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处 时间:2012-09-12 11:14

一、 塔里木大学2013有13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术型)和农业推广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点7个领域(具体情况见招生专业目录)面向全国招生,拟招收硕士研究生共计90人,最后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

二、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考试科目除外语、思想政治理论、数学二由国家统一命题外,其他考试科目均由塔里木大学自行命题。

三、报考条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 1972年 8月 31日 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详见教育部网站)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以同等学历报考者,复试时加试报考专业的2门本科主干课程。跨专业报考者必须本科毕业且具备我校招生专业的业务知识和基本理论,复试时需加试报考专业的2门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报名时按本科生对待,复试时按同等学力考生对待。

(5)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6)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如果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满足第(3)条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的,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 2012年 10月 10日 —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 2012年 9月 28日 至 9月 29日( 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五、我校录取研究生优惠政策及待遇

1、凡第一志愿录取到我校的考生均享受公费待遇。

2、实行国家奖学金制度。

3、实行“助教、助研、助管”“三助”聘任制度,对于受聘者给予“三助”酬金。

4、对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给予一定校内奖学金等。

六、学制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4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3年。

七、对简章如有不明之处,请与研究生处联系。

联系电话:0997-4682652

传 真:0997-4680643

负责 人: 郑 老师、 吕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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