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2008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公布

作者: 来源: 时间:2008-03-10 18:19

四、校内调剂录取

1、对本学科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的学科,可以在校内相近学科的合格生源中调剂录取。接收学 科所在院(系)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讨论确定调剂录取工作方案并报送校研招办,经审核同意后在网上公布。调剂录取工作方案的内容包括:拟调剂录取人数、可 调入考生的二级学科名单、调剂申请条件、第二次复试办法和调剂录取原则。

2、校内调剂的申请程序为:考生本人填写校内调剂录取申请表(见附件四)、原报考学科审核考 生的初试成绩及第一次复试成绩并签署意见、考生将校内调剂录取申请表送交到接收学科、接收学科统一将申请名单报送校研招办。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将校内调 剂考生的电子文档转交接收学科。各院(系)不能直接调转考生材料。接收学科应优先接收满足报考学科复试条件考生的调剂申请。

3、校内调剂考生必须参加接收学科组织的第二次复试。第二次复试方法由接收学科所在院(系) 确定,可按照第一次复试的要求,也可以面试为主,但必须在调剂录取工作方案中给予说明。对来自同一学科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时应按最后成绩 (初试成绩加第二次复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接收学科应公布调剂考生的原报考学科、最后成绩排序及拟录取分数线。

4、除理科考生可调剂到工科、经济学与管理学考生可相互调剂外,其他调剂录取只能在同一学科门类内的相近学科中进行。

5、为不影响正常录取秩序,调剂录取应严格按照录取工作时间安排,从3月29日开始,不得提前。接收学科应在4月10日下班前通过网上录取信息系统完成录取,同时将由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已接收的考生名单及复试成绩报送学校研招办。

五、校外调剂录取

1、从外校调剂录取

在调剂录取时,鼓励接收学科从生源充足的其他自划线高校的相同学科调剂录取合格考生。拟调剂 录取的外校考生应满足下列条件:(1)考生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2)初试成绩满足我校拟接收学科的复试资格基本线;(3)接收学科与考生报考 学科相同,即原则上不接受跨二级学科调剂;(4)优先考虑55所研究生院学校(名单见附件五)的本科毕业生。

外校调剂的申请程序为:考生填写外校考生调剂录取申请表(见附件六)并送交接收学科、接收学科统一将申请名单报送学校研招办、学校研招办审核考生初试成绩并将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通知接收学科。

外校调剂考生必须参加接收学科组织的复试。复试原则上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后才能进行。调剂录取手续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办理。

2、本校生源向校外调剂

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后,对初试成绩符合国家要求而我校未能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调剂,校研招办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积极为这部分考生办理调剂手续。

六、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学金评定

我校自2006年开始实行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在复试、录取的同时,还需确定由校本部录取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不含软件学院和委托培养类考生)第一学年的奖学金类别。具体评定办法及有关要求将于近日另行公布。

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区录取的考生第一学年奖学金的评定分别按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区的规定执行。

七、复试及录取工作纪律

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办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校监察处将对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检查与监督。

八、复试及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1、各院(系)报送复试工作方案

由研招办审核后统一在网上公布,各院(系)随后也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内容与研招办网站公布的内容保持一致。

各院(系)应于3月14日下班前将本院(系)复试工作方案报送研究生院。复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包括:

(1) 本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 本院(系)复试工作督察小组名单及督察电话;

(3) 本院(系)各学科招生计划;

(4) 本院(系)内各学科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考生百分比;

(5) 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6) 复试考生的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 面试方法、面试实施细则及面试时间、地点;

(8) 需调剂录取学科的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9) 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2、各阶段工作时间表

复试及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内  容备  注
3月10日确定复试资格基本线,复试及录取工作启动研究生院
3月11~14日网上公布录取工作意见及相关文件;下发符合复试资格基本线考生的相关材料;各院(系)、学科报送复试方案研究生院、各院(系)
3月15日网上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各学科复试方案、笔试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需调剂录取学科的调剂录取工作方案校研招办
3月16~21日1. 资格审查 2. 个别学科可进行面试各院(系)及校研招办
3月22日上午 (8:30~11:30)全校统一笔试各院(系)及校研招办
3月22日下午 ~3月28日1. 笔试评卷 2. 面试 3. 登分、核分,各学科公布最后成绩排序 4. 录取,优先公布未录取考生名单 5. 确定奖学金类别 6. 各院(系)、学科公布拟录取名单、录取类别和奖学金类别 7. 填报拟录取库,于28日前报研招办 8. 生源不足学科整理调剂录取信息,公布第二次复试办法和调剂录取原则各院(系)及校研招办
3月29日~4月10日进行校内外调剂录取,各学科报送拟录取库各院(系)及校研招办
4月10~25日研招办审核拟录取名单,对特殊问题进行处理,并将审核后的拟录取库上报省招办校研招办
6月学校根据教育部批复公布录取名单研究生院

九、其他有关事项

1、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的复试由所在的院(系)、学科负责组织,复试时间和要求等须提前通知到考生。

2、MBA考生的复试由管理学院MBA中心负责,具体时间和要求见MBA中心通知。

3、今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中,各院(系)一律使用校研招办下发的研究生录取信息系 统,所录取和上报的学科名称和代码(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必须与招生简章所登载的学科名称和代码一致,否则无法提交到教育部录取系统。请教学秘书及相关人 员参照《研究生录取信息系统使用说明》尽快熟悉掌握其使用方法。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校研招办联系。

本文件由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研招办联系人:贾云刚、周善宝

联系电话:86416113,办公地点:行政楼301房间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86413389

附件一.各院系招生规模.doc

附件二 少数民族.doc

附件三 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四 校内调剂录取申请表.doc

附件五 55所研究生院院校名单.doc

附件六 外校考生调剂录取申请表.doc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08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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