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2012年招收免推硕士生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考试大 时间:2011-08-05 15:39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文件及中国科学院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订我所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规定。凡在教育部下达推荐免试生指标的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我所优先接收物理学、信息与通信工程等理工科毕业生和设立有研究生院、进入“211工程”、“985工程”建设的重点大学的优秀本科毕业生。

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2012年招生的所有专业及导师均可以接收推免生。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导师及有关我所研究方向及研究生待遇情况,请参考我所历年硕士招生简章及我所网页上相关内容。欢迎各位有志到我所学习的考生与我们联系。

一、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具备的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有较好的科研潜力。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2. 教育部批准的全国重点高等院校、具有免试推荐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3. 一般要求英语通过国家六级,总排名一般应在本系15%以内。

二、申请推荐免试程序

1. 报名阶段(7月1日-9月20日)

2011年7月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系统正式开通。2011年申请我所推荐免试研究生均需使用研究生院统一网上报名系统在网上提交申请。登录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进入网上报名,选择推免申请。按以下步骤进行填报信息:第一步:报考信息、第二步:基本信息、第三步:个人简介、第四步:本人自述、第五步:照片上传、第六步:上传成绩单。要求填写资料详实,不得有漏项。网报事项请以中科院研究生院招生网通知为准。

2. 提交材料阶段(9月10日-9月25日)

本人须向研究生部提交下列书面材料。考生须留存一份复印件,以备在复试时提交给复试专家组。
(1)《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申请推荐免试生信息表》,进入中科院研究生报名系统,在“查询报名结果”中打印,并签字。
(2)《声学所硕士招生免推申请表》,免试申请表院系推荐意见需加盖红章。可从声学所教育网页“表格规章→招生面试”栏里下载。其中应提供学习成绩总排名(个人名次/总人数)情况等。
(3)申请者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开具的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本表最迟在复试前提交)
(4)个人简历(含学校、专业、特长、技能证书及获奖情况复印件等)。
(5)大学期间历年学习成绩单(或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应与报名系统提交成绩单一致。

3. 审核复试阶段(9月26日-10月15日)

(1)招生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步意见并审核确定拟复试名单。
(2)考生持学校出具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和同意外推的证明材料,于我所规定时间来所复试(包含英语口语测试、专业口试二部分及体检,一般在10月中旬完成)。
(3)对复试通过的同学,招生部门根据高校要求,发给考生拟同意接收函。
(4)考生收到拟接收函后,向学校争取正式外推资格。
(5)复试结果经所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向通过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发给正式接收函。
(6)考生返校填写教育部统一推荐免试考生登记表(报考第一志愿单位必须是我所)。

4. 拟录取学生中期考核阶段(次年4月10-20日)

拟录取的免推生在4月20日前向研究生部报送中期考核表和最新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应包含第四学年第一学期的成绩),否则影响录取。

三、注意事项

1. 一般情况下,由于我所导师科研任务较紧,不安排学生与导师见面,请予谅解。建议考生可通过招生简章上导师邮箱及研究生院声学所论坛了解我所情况。

2. 我所招生信息如有变动将在网上通知。

3. 我所针对考生集中咨询时间一般为工作日下午3:00-5: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21号声学所研究生部(邮编:100190)

联系人:张老师,任老师,李老师    电话:(010)62572976

网址:

E-mail: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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