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办法

作者: 来源:考试大 时间:2011-08-05 14:58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06〕14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012年我校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约700人,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生约200人。

一、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须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申请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是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201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注意:申请者须为大学四年级(2008年入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或2007年入学的医学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不接收大学本科一、二、三年级在校生或提前毕业生作推荐免试生。)

3、申请人须是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名列前茅;

4、申请人的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6分以上。

5、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申请人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或做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学习一年以上的,则可适当放宽申请要求。

6、申请人的核心课程考核成绩为优异,对于有专业研究潜力和学业进步潜力的申请人,将作为重点考核和选拔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2、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3、其他情况:

(1)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备的;

(2)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校学习的。

二、申请及考核程序:

1、外校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一律在网上报名,申请人须于2011年8月1日-9月15日,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提交个人申请信息,下载打印《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注意:请完整提交学分绩、专业学分绩排名、专业综合排名、班级学分绩排名、班级综合排名等信息后再点击下载登记表。)

2、我校对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11年9月中下旬在各学院网站公布《2012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

3、进入《2012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的申请人,于9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网上支付复试费,并下载打印《2012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于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

4、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2)《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注意:请完整提交学分绩、专业学分绩排名、专业综合排名、班级学分绩排名、班级综合排名等信息)

3)本科三学年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4)提交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和复印件,其成绩须达到426分以上;

5)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文章复印件。 

5、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3)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申请人,须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满分100分。

三、接收程序:

1、经审核,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接收函。 

2、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接到接收函后,须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和要求办理全国统一的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报名时间: 

(1)10月份网上报名; 

(2)11月份照相、现场确认信息。 

照相、现场确认信息地点为: 

(1)北京高校推免生:在我校办理; 

(2)外地高校推免生:在当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 

3、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参加我校在统考硕士生复试期间(一般在入学当年的3月下旬)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具体体检事宜请于3月中下旬登陆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体检安排。 

4、经审核,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要求的推荐免试生发录取通知书。 

5、我校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于新生报到时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特别说明: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四、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  

各院系联系电话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本办法解释权归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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